公司起訴自己的高管?近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真實上演了大義滅親的場景最終獲賠3.35億!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因公司4位高管虛增利潤A股上市公司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被數(shù)千名投資者起訴賠償3.35億元隨后,大智慧公司又起訴公司高管要求他們賠償公司全部損失2月20日,這起全國首例由投資者保護機構(gòu)代位提起的向公司高管追償案,在上海金融法院調(diào)解結(jié)案。被告之一、時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jīng)理的張某虹同意全額賠償。因201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增利潤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大智慧公司于2016年7月受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一并被處罰的還包括張某虹、王某等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共14人,以及承擔年報審計工作的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等。此后,數(shù)千名投資者陸續(xù)以該虛假陳述行為造成其投資損失為由,對大智慧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提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截至2023年2月16日,大智慧公司已根據(jù)生效民事判決向2800余名投資者支付賠償款共計3.35億元。
作為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設立的公益投資者保護機構(gòu),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持有大智慧公司100股股票。依據(jù)《公司法》第151條及《證券法》新增的第94條的規(guī)定,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于2021年9月8日以股東身份代表大智慧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股東派生訴訟,向公司的控股股東和當時的高管索賠。2021年11月18日,大智慧公司作為原告,以張某虹等5位高管為被告提起另案訴訟,請求判令他們支付公司在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系列案件中,向投資者支付的民事賠償款約3.25億元,后變更訴請為3.35億元。
上海金融法院綜合審判一庭審判團隊負責人孫倩法官對股東派生訴訟進行解釋,在公司的利益受到董監(jiān)高(即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人)的侵害,但是公司又拒絕或者怠于向其主張權利的時候,符合法定條件的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來提起訴訟,為公司挽回損失。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維權事務部總監(jiān)魯小木指出,本案中考慮上市公司承擔責任的嚴重程度,他們對違法的、沒有勤勉盡責的董監(jiān)高(即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人)進行了一個追訴。
在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向大智慧高管發(fā)起訴訟后,大智慧公司也于2021年的11月提起另案訴訟,要求當時的公司高管支付3.35億元,這筆錢,就是當年大智慧公司向投資者支付的民事賠償款。在當天的法庭上,最終大智慧的控股股東同意支付給大智慧3.35億元。
孫倩指出,他們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就兩案盡可能地達成一個整體性的調(diào)解方案,在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提起的這一起訴訟中,時任董事長張某虹直接把款項支付給了大智慧,投服中心提起了撤訴;而在在大智慧提起的案件中,因為金額比較巨大,張某虹和大智慧公司達成了一個整體的調(diào)解方案,即在今年年底之前,分四筆全額支付給大智慧公司。
這兩起案件的審理促使控股股東向公司全額賠償損失起到了震懾"關鍵少數(shù)"的作用維護了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綜合《案件聚焦》、上觀新聞來源: 紅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