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鉛筆道編輯部今日,上市公司合眾思壯發(fā)布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被立案。今年5月18日,公司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核心內容為,公司被認定連續(xù)四年違法披露信息,比如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決定書的最終判罰內容為:對合眾思壯公司罰款600萬,對3位高管分別判罰400萬、200萬、50萬,合計1250萬元。據了解,合眾思壯成立于1998年,主要產品為北斗高精度業(yè)務、北斗移動互聯網業(yè)務和時空信息業(yè)務。合眾思壯的第一項違法事實是:通過虛構雷達相關業(yè)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大致過程為:由合眾思壯子公司虛構一個產品,再讓可控制的A公司采購,A公司再賣給可控制的B公司,B公司再將資金轉回至合眾思壯。期間,合眾思壯沒有實物交付,沒有提供技術,不參與生產。通過這種方式,合眾思壯2017-2019年虛增了6.08億元收入,虛增了5.48億成本,虛增利潤總額1.08億。合眾思壯的第二項違法事實是:通過虛構專網通信業(yè)務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大致手段也是類似:虛構一個業(yè)務,與可控制的幾個公司進行業(yè)務往來,實際卻不提供有附加值的技術,而是作為出資方,以墊資方式提供資金,以可組織的資金規(guī)模確定訂單量,利潤空間是設計好的。以這種方式,合眾思壯在2017-2020年虛增收入9.39億元,虛構成本5.1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27億元。合眾思壯的第三項違法事實是:虛構軟件銷售和技術服務費收入。大致過程與前兩項類似:比如2018年,合眾思壯與某家公司簽訂開發(fā)項目,合同金額為842萬元,但最終的收款實際就來自合眾思壯。通過這類方式,合眾思壯在2017年虛增收入和利潤總額約3359萬元。合眾思壯的第四項違法事實是:跨期確認票據貼現費用。大致過程為:為了調節(jié)利潤,未及時將貼現費用入賬,而是讓供應商先行墊款。通過這種方式,合眾思壯2017年虛減財務費用1238萬元,2018年虛減財務費用7471萬元,2019年虛減財務費用3040萬元。這四項違法事實,導致合眾思壯2017-2020年累計虛增收入約15.8億元,平均每年虛增收入3.95億元;4年虛增利潤總額5.2億元,平均每年虛增1.3億元。合眾思壯近3年的年營收大約16-20億,利潤總額起伏較大。虛增的數字,會在很大程度上掩蓋其業(yè)務的真實面貌。比如合眾思壯2017年虛增后的利潤總額為約-1193萬元——其實當年,合眾思壯僅“虛構專網通信業(yè)務”一項,就虛增了利潤總額4492萬元,這會很大程度上影響投資人的判斷。以上違法事實里,合眾思壯進行了多項辯解。比如針對雷達、專網通信業(yè)務,合眾思壯稱由于項目屬“軍工涉密”,很難發(fā)現業(yè)務造假;比如針對票據貼現費用,合眾思壯表示該費用本身就由供應商承擔。合眾思壯還提到了當時的特殊背景,比如公司實際控制人在2019、2021年發(fā)生變更,且公司正遭受美國制裁。但以上意見均沒有被證監(jiān)會采納。一位了解上市財務規(guī)范的專業(yè)人士向鉛筆道透露,僅從幾個違法事實看,合眾思壯虛構業(yè)務的手法比較一致,不太像是偶發(fā)事件,更像是人為策劃所致。校對 | 直八